关于开展我校2025-2026学年“学生工作奉献奖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北京实践基地:
为鼓励广大学生积极投身学生工作、主动服务同学,进一步推动校园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学校决定开展2025-2026学年“学生工作奉献奖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2022级、2021级(建筑学专业)全体学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(二)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2025-2026学年无重修或补考科目。
(三)热心学生工作,积极参与学校、班级或各类学生组织开展的活动,主动为同学服务,在同学中具有良好的口碑和一定的影响力。
(四)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,在参与学生工作过程中,能够积极承担任务,认真履行职责,且取得较为突出的工作成绩。例如,在组织活动、协助老师管理班级事务、帮助同学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表现出色。
(五)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规违纪记录。
三、评选比例
按学生干部总数的40%进行推荐。
四、评选要求
(一)规范评选程序。评选按“本人申请—二级学院审核、公示—学生工作部(处)审定”的程序进行评选。全过程严格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确保评选结果客观公允。各二级学院须对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(处)审定。
(二)加强宣传引导。以此次评优为契机,在班级内广泛宣传“学生工作奉献奖”的评选意义和标准,引导学生增强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,积极参与学生工作,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和校园文化。
(三)严格评选标准。坚持标准,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,确保评选质量。评选过程必须实事求是,严禁任何弄虚作假行为。如发现违规情况,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评选资格,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(四)按时报送材料。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五、材料报送
(一)报送材料要求。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5-2026学年“学生工作奉献奖”推荐登记表》(附件1)和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5-2026学年“学生工作奉献奖”推荐名单及统计表》(附件2)必须按照附件的样式填写,纸张规格统一为A4纸,以班级为单位上交(签名必须为手写)。推荐表中的事迹材料需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,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,采用宋体、小四号字、单倍行距排版。
(二)报送方式和时间要求:请各二级学院在3月21日前完成评选工作,并于3月16日18:00前将推荐登记表纸质版材料交至俞仁老师处,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:1301728085@qq.com,未尽事宜,请联系学生工作部(处),联系电话:0779-6801211。
北海艺术设计学院
2026年3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