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文学院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公开课推优活动的通知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文学院积极响应学校以“智慧教学·创新示范”为主题的公开课活动,推动文学院课堂教学的改革与创新,搭建教师教学交流与展示的平台,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,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现决定举办文学院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公开课推优活动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
本次公开课推优活动紧扣“智慧教学·创新示范”核心主题,深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进程,充分激发我院教师投身教学实践、潜心教学研究、持续改进教学方法的热情与动力。全面展示我院先进的教学理念、精湛的教学技艺以及丰硕的教学成果,积极促进教学经验的交流与共享。
二、参与活动对象
示范课:入职5年以上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。
观摩课:自2021年(含2021年)起入职的青年教师。
三、活动形式
本次公开课推优活动将以现场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。参与活动的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堂教学展示。活动可以通过示范课、观摩课等形式展开。
示范课:主要由教学名师、骨干教师、教学竞赛获奖教师及各类教学项目负责人等进行课堂展示,重点呈现先进教学理念、信息化教学手段、课堂互动设计等方面的创新实践。各教研室应积极组织青年教师参与观摩学习。示范课不参与本次学院举办的公开课推优评比活动。
观摩课:各教研室安排青年教师开放课堂,鼓励同专业、同课程群教师参与听课、评课与交流研讨,营造互学互鉴、共同提升的教学氛围。观摩课将参与本次学院举办的公开课推优评比活动。
四、活动时间安排
(一)2025年10月—12月
(二)各教研室应制定活动方案,协调公开课时间,每周组织1~2次公开课,保证活动有序、常态开展。
五、活动实施步骤
(一)准备阶段(2025年10月)
各教研室制定公开课活动实施方案,分别明确示范课、观摩课主讲教师、课程内容、时间地点及组织形式,并于2025年10月16日前将方案电子版提交给陈宗惠老师。
(二)实施阶段(2025年10月—2025年12月)
各教研室按计划组织开展公开课推优活动,组织教师现场听课,并做好听课记录与教学评议。评议内容应重点关注课程设计、教学互动、思政元素融入、智慧教学工具运用等方面。
(三)总结阶段(2026年1月)
公开课活动结束后,各教研室及时组织总结交流会,梳理典型教学案例与经验,推选出优秀获奖名单,并形成教研室公开课活动总结报告,并于2026年1月9日前将总结报告及相关过程材料(如照片、视频、听课记录等)纸质版与电子版提交给陈宗惠老师。
六、活动要求
(一)公开课内容
课程须为文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课程(包括必修和选修),涵盖1个课时(约45分钟)的完整教学内容。教学内容应具备代表性,能够凸显课程的重点与难点,同时融合思想性、学术性与前沿性。
(二)评价标准
教学过程中应贯彻“以学生为中心”的理念,方法运用灵活得当,有效激发学生思考,促进师生及生生互动,鼓励合理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。具体参考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。
(三)评委小组
各教研室需组建评委小组,对公开课进行评议。小组成员应由学科带头人、教研室主任及具备丰富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组成,人数限定为3至5人。
七、活动材料提交
各教研室需依据活动实施步骤的具体要求,向陈宗惠老师提交相应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。
八、活动奖项
为鼓励任课教师积极参与公开课活动,学院设立优秀观摩课共12个名额,分别是学院设立优秀教学设计奖4名,优秀课程思政奖4名,优秀教学风采奖4名。各教研室提供推优名单,由二级学院督导工作小组进行最终评议,评奖名额约占本次公开课活动参与名额的50%。
学院将为本次公开课推优活动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,获奖结果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、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九、其他事项
(一)各教研室应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本次公开课推优活动。
(二)公开课活动期间,计划参加创新教学大赛的教师可以调课到智慧教室,录制完整的教学视频。
(三)教师要保证教学创新设计相关材料的原创性,不得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,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,由任课教师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
(四)活动期间,欢迎全院教师前往观摩学习。
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文学院
2025年10月13日